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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收费整改报告篇1
我院为某市社会保险单纯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某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内容,履行医保服务,现对本年度的医保服务情况作如下自评。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成立医保管理组织,明确医保管理分工,按照规定悬挂医保标牌,积极配合医保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信息等变更后及时到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并建立医保责任医师制度。
二、根据协议要求,在院内设置了医保投诉电话和意见本,并张贴就医流程图,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机不合理检查的项目,公开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三、医师在诊疗时按照协议要求核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医保处方填写完整、规范并单独存放和封装,处方用药剂量没有超过剂量标准,不存在降低参保人医保待遇标准、设置门诊统筹待遇限额和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
四、医保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录入、采集及传递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制定了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对医保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未出现因操作错误影响参保人待遇的情况。
五、年度内没有出现因违反医保政策或卫生部门有关政策受到市医保局或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情况。
目前对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情况还有些不足,如本年度内未组织医保政策培训及考试,由于我院所处位置较偏远,平时门诊量不大,所以年度内日均门诊医保服务数量未达到50人次等,我们会尽快组织医师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级考试,以更好的履行医保服务。
医疗收费整改报告篇2
我院按照《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唐人社办【20xx】21号文件“两定点”单位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对于我院就诊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挂牌住院、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我院成立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期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提昌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发生。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发生。
4、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5、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操作技能熟练,医保政策学习积极。
3、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未发现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院或故意拖延出院、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发生。
3、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
经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进一步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使我院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加强了责任心,严防了医保资金不良流失,在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医疗收费整改报告篇3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的信箱,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在收费工作中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我校严格按照京山县物价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服务性项目收费经物价部门批示后,学生一律自愿,不硬性规定。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阿后方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我校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学校所有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截留、挪用和抵充收费。校长在收费签字上有明确的监督机制,主要是管理透明化、群众知情化。
五、不断加强规范收费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学校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工程。在收费问题上,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信息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制订了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六、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坚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朽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医疗收费整改报告篇4
为落实龙医保【20xx】第40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连城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要求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通过上述举措,我院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医保控费指标保持在较低水平。根据统计汇总,今年1-3月份,医院门诊总人次3584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出院人次19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4.5%;门诊住院率4.96%同比去年下降0.3%;二次返院率6.81%同比去年下降0.19%;住院总费用108.83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0.98%,医保基金费81.06万元同比去年下降9.51%;药品费用32.49万元,同比去年下降14%,大型仪器检查费用4.7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69%;平均每位出院患者医药费用5697.87元;较去年下降6.78%。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92%;百元耗材比3.55%同比去年增长0.71%;大型仪器检查占比4.33%同比去年增长0.37%。
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医疗收费整改报告篇5
为全面推进卫生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及廊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和医药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价格管理和收费工作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
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
目前我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严格按照河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也没有出现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或现象。
三、规范医药价格公示。
我院按照规定将主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容、价格,以及主要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通过门诊大楼一楼候诊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方便群众知晓各种情况。
四、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我院销售的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基本药物目录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无价外加价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
五、我院不自制药品、制剂,不设血制品医疗服务项目,不设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度
我院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按照统一的《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格式》格式,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
七、规范医院内部价格管理。
我院制订了收、退费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等内容价格管理工作制度,且建立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分别在门诊楼一楼候诊厅和住院部一楼设立了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每个星期查看投诉意见箱、意见簿内容,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做到有拆必查,有责必究,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
医疗收费整改报告篇6
20xx年上半年,在县人力社保局的领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20xx年中央、市、县医疗保险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县20xx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参保扩面情况
截至6月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461843人(农村414648人、城镇47195人),参保率为95.18%。其中参保人员中,普通居民424886人,城乡低保对象21494人,残疾人7608人(含农村1-4级残疾人7263人、城镇1-2级重度残疾人345人),农村五保对象1231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1990人,农村计划生育扶助对象4634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7586人,完成市下达扩面任务26994人的102.19%;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432人,完成市下达扩面任务5900人的92.07%。
(二)基金筹集情况
截至6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已筹基金10121.21万元,占当年应筹基金13419.16万元的75.42%;职工医保已筹基金2815.79万元,完成征收计划5000万元的56.32%;生育保险已筹基金37.93万元,完成征收计划60万元的63.22%。
(三)基金支出情况
今年1-6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6251.81万元,占当年应筹基金总额13419.16万元的46.59%。其中,住院补偿支出5002.68万元,占基金支出的80.02%;门诊补偿支出1204.04万元,占基金支出的19.26%;儿童大病补偿支出45.08万元,占基金支出的0、72%。职工医疗保险县内基金支出1425.54万元,占当年已筹基金2815.79万元的50.6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8.89万元,占当年已筹基金37.93万元的23.44%。
(四)参保患者受益情况
今年1-6月,城乡居民医保共有23.45万人、64.68万人次就医补偿,补偿人数、人次分别占参保人数的50.78%、140.06%;人均住院补偿1402元,比去年同期1144元增加258元,增长22.55%;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为49.60%,比去年同期46.78%提高了2.82个百分点;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66.45%。职工医保共有1785人次住院,人均住院补偿7986元,县内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为68%,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2%。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准备,加快市级统筹推进步伐
1、开展考察调研。了解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政策衔接、网络建设、参保管理、两定机构管理、基金管理以及具体工作步骤、措施等。
2、做好统一规划。制定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纳入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了解市级统筹的具体要求,反映我县的实际情况。
3、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的采集、上报、比对工作,召开了社会保障卡信息修改培训会,目前各乡镇正在进行数据修正和补采照片工作。
4、及时处理职工医保市级统筹遗留问题。按照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的有关要求,对我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与市局相关处室多次衔接,部分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办理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人身份参保348人,换发信息错误等社会保障卡624张。
(二)完善协议,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1、经多次讨论、认真分析、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条款。
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作了严格的要求,重点加强了住院病人的管理,制定了公开、透明的考核指标,切实加强住院费用的控制。
3、对20xx年的服务协议内容进行了培训,对两定机构的服务协议实行集中、统一签定,与228个定点医疗机构和39个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4、定期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今年1-6月,下路镇中心卫生院、万朝镇卫生院等6个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存在未给患者提供日清单、在院率差、挂床住院等问题,按《服务协议》规定,共扣取违约金27800元。
(三)指标考核,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对住院费用符合补偿比例、实际补偿比例、次均住院费用、平均床日费用和门诊一般诊疗费用等重点指标进行定期考核,政策指标由中心直接确定,控制性指标依据前三年数据,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一致确定,以共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据统计,今年1-6月,城乡居民医保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符合补偿比例为92.27%,比去年同期的89.87%提高2.4个百分点;县内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为54.48%,比去年同期的52.29%提高了2.19个百分点;县内次均住院费用为2163元,比去年同期的2254元降低91元;县内平均床日费用为264元,比去年同期的285元降低了21元。但还有马武镇中心卫生院、中益乡卫生院等21个定点医疗机构未达到规定考核指标,共扣减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资金65913元。
(四)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1、定期开展住院病历评定。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服务行为评定专家组,每季度对审核人员抽取的有争议的住院病历进行评定,主要查病历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辅助检查、临床用药、治疗和收费是否合理。今年一季度评定住院病历250份,其中有138份病历存在滥用辅助检查、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收费现象,占病历的'55.2%。有28个定点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共扣减违规费用27388元,同时按《协议》规定承担1倍的违约金27388元。
2、加强病人回访。采取日常和定期回访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回访是审核人员根据每月的报账资料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回访;定期回访是由乡镇合管办和村组干部定期负责对每季度就诊的住院病人进回访,同时医保中心根据回访情况进行抽查。今年1-6月,共回访住院病人、发生费用较大的慢性病病人1239人次,回访过程中查获大歇镇卫生院协助2名患者冒名顶替,发现1名患者冒用同姓名骗取补偿,共追回补偿金20790.60元,同时扣大歇镇卫生院10倍违约金24532元。
3、注重日常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提供报账材料时,还必须提供住院病历资料,审核人员通过查看报账资料和核对网上信息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核。今年1-6月,抽查县内报账资料8443份,抽查住院病历5762份,审核县外住院报账资料2886份。在日常审核中,共查处过度使用辅助检查、滥用中医服务项目、乱收费等问题,共追回违规补偿资金25432、77元。
(五)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开展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根据不同类别疾病在治疗过程中的病情进展规律,对医药费用进行分段并包干各段床日费用给医疗机构,病人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补偿,而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则按实际住院天数和包干费用来结算补偿的一种付费机制。按床日付费后,试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总收入虽略有下降,但纯收入却有所增加,参保患者的住院医药费用明显下降,实现了医疗机构支持、老百姓认可的双赢效果。试点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453元,较同类非试点医疗机构的797元减少344元,降低了43.16%;试点医疗机构的平均床日费用为74元,较同类非试点医疗机构的115元减少41元,降低了36.65%;试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实际补偿率为74.4%,较同类非试点医疗机构的71.08%提高了3.32个百分点。
2、开展了门诊一般诊疗费用实行总额支付。根据各乡镇当年的参保人数、门诊发病率和各乡镇辖区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的门诊就诊人数及人次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核定各乡镇辖区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的补助限额。补助原则:总额预算、限额使用、据实支付、超支不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量大,现有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医保中心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3名,管理各类参保人员51万人,管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351个,人均管理参保人员3.92万人,人均管理两定机构27个。由于服务监管对象多,工作面宽量大,现有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单位参公后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招不进来,影响了工作有效开展。
(二)无办公用房,群众办事极不方便
医保中心由于没有办公用房,现分别在县卫生局和县工商银行两处租用房屋办公,并且在县卫生局租用的办公用房属d级危房。由于一个单位分两个场地办公,而且场地狭窄、办公设施落后,这不仅给单位工作和管理带来不便,也给老百姓办事带来很大不便。
(三)医疗服务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定点医疗机构获取更大的利润,出现了一些不良医疗服务行为,如过渡使用辅助检查、滥用中医服务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中心虽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但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依然困难。
(四)住院医药费用的增长较快
由于我县未开展门诊统筹,导致门诊病人住院化现象突出,加重了住院医药费用的增长。今年年1-6月,全县城乡居民保险共发生住院医药费用总额为10509.9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848.20万元增加3661.70万元,增长了53.47%,远超过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办公室安排,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认真搞好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工作,按时完成筹资工作任务,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一次医疗保险全面督查工作,重点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医保中心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完善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强化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医保工作新形象。
医疗收费整改报告篇7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行政会议上专题学习教育局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整改报告《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于转学的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转学手续,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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