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将心得体会用心写好,才能使读者们产生共鸣,有不少人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都是会将思绪整理的,下面是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去极端化条例心得5篇,感谢您的参阅。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1
究竟何为“极端化”?又该怎么“去极端化”呢?这里的关键恐怕在于把握好一个“化”字。“化”字既指变化的过程,也指变化后的状态。所谓“极端化”,就是指极端势力大肆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在一定时期和特定群体中形成某种思想舆论征候,甚而造成人们传统观念形态乃至行为方式发生颠覆性变化,且这种变化在本质上表现为对伊斯兰极端思想的皈依。“极端化”与“正常化”相悖,更与“世俗化”不两立,它是对现有社会秩序、制度规范、伦理风俗等的全面反动。既然“极端化”是由极端思想传播者和被影响者的具体行为所造成的,那么,“去极端化”就不单关乎政治,而且更直接关乎法治。就本质而言,“极端化”反映的是宗教极端对法律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公然挑战和破坏,它所要造成的由宗教极端号令信教民众的局面,不仅为合法宗教所拒斥,更是法治社会所严禁的。那种信教群众茫然“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的倾向,也是当前新疆法治建设面临的隐忧。因此,“去极端化”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由“异端”导致的“法令不彰”困局,其关键是要用宪法、法律乃至法治的视角、在法律的层面上厘清宗教极端与正常宗教的界限,明确什么是合法活动和什么是非法活动,进而用法治的手段杜绝宗教极端势力对法律秩序和正常社会生活的破坏干扰。在这方面,自治区党委提出并确立的“一反两讲”方针,为“去极端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自治区党委还制定了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去极端化”进行政策阐释,引导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另外,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五把钥匙”的理念,强调宗教问题要用符合宗教规律的办法来解决,暴恐犯罪必须用法治严惩。针对广大信教群众而言,“去极端化”就是要把《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落到实处,依法对宗教场所、人员、活动进行管理,依法打击“三非”,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极端化”是以极端思想为污染源造成扩散而导致的,表现为一部分人的行为“失范”甚至“违法”,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与社会主流意识背道而驰。“去极端化”的要旨就是要用法治来惩戒极端行为,而这种“惩戒”,除了严打,也蕴含着“矫正”和“转化”,这是“去极端化”的立足点。换言之,“去极端化”当然需要人们对法治的敬畏,同样,也离不开人们对法治的自觉认同。自治区党委提出“两个绝大多数”理念,即各族党员干部的绝大多数和各族群众的绝大多数是值得我们相信和依靠的根本力量。“去极端化”自始至终要靠法治,究其根本,是要靠“两个绝大多数”“听党的话、跟党走”来彰显法治精神和法治权威。说到底,就是要用“两个绝大多数”的遵法守法来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场,造成一种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声势,并以此来消除宗教极端的影响。所以,把“两个绝大多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把党的意志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也是“去极端化”的根本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也就必须把“去极端化”一抓到底,当然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明确团结谁、打击谁,切实团结依靠绝大多数。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2
3月31日,地区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张晓东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张晓东指出,《条例》是当前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准则,《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做好学用转化,张晓东结合“去极端”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入学习。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全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全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心得,确保每名同志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政治纪律与反分裂斗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在行动上和言行上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发挥惩戒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四是切实转变作风。
干部职工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去极端化”工作有机结合,以“学转促”专项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改过,确保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根本改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人社事业发展,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3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我们各族青少年学生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青春梦、民族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认真学**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精神,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不参加、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勇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作斗争。
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当代青少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场所,同时也是抵御敌对势力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阵地,只要我们各族青少年人人争当践行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争当“去极端化”的践行者,那么,就能形成社会正能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4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坚持依法治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定义,对我们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4月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文杰说,“作为基层组工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好干部、教师、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用‘苞谷馕’式的语言,深入宣传《条例》。同时,不断完善和推进县、乡、村三级去极端化工作网络,通过在村(组)、社区开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措并举,切实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影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月6日一大早,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就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赶往康什维尔村召集村民进行宣讲,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的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条例》颁布以前,我们进行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有时干部讲不明白,群众听不明白,工作不好开展。现在有了《条例》,我们开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条例》,让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去极端化条例心得篇5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切实提高警惕,增强敌情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站到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政治局面。
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前景十分美好,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活不断改善,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惠民政策和实施的得民心工程正在加快落实,广大群众决不答应“三股势力”蓄意制造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我们要更加深入的学习政治理论,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政治辨别能力和非法活动的抵御能力。我们每个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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