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享实用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帮助读者培养积极的心态和乐观的态度,写心得体会是我提升自我反省和自我成长的重要手段,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扫黑除恶专项心得体会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扫黑除恶专项心得体会篇1
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给社会环境来一次彻底“大扫除”。
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层党员干部在行动上务必抓牢务实。做到精准施策,善抓重点。要结合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地方,要高度重视、重点打击,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同时又要着眼长远,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要善于运用法治提升质效,统一执法办案思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单单是上级指示,不单单是按照上级要求做事。我们不能错误的理解成是为“上级做事”,我们是为人民做事。党员干部每天都食人民俸禄。古人说,“无功不受禄”,既然受禄,就要做功,就要为民干实事,办好事;既然受禄,就应当为人民谋安康、谋幸福。为人民群众带去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就是为民“扫黑”!为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心得体会篇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市水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等人收受巨额财物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
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所以,扫黑除恶很多时候与“拍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严打黑恶势力,不仅要完善基层治理,更要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只有把那些在背后站台的公职人员打掉,并形成制度约束,才能彻底清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官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起商人和黑恶势力的金钱诱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不断侵害群众利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实在令人深恶痛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打击恶势力“保护伞”刻不容缓。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把推进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撤除黑涉恶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信通过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努力配合,举全国之力定会打赢这项斗争的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心得体会篇3
扫黑除恶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扫黑除恶要充分发动群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深度打击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排除干扰和阻力,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政法机关要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要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指导政法各单位和广大干警吃透中央精神,提高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源头治理水平。
黑恶势力影响最大的就是基层,黑恶势力对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治安,群众的人心向背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依据木桶理论,一个基层政府执政水平,社区综合治理情况,民众的获得感决定于黑恶势力治理力度。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份子,我们应当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积极参与。对基层政府落实中央政策进行监督,推动基层“微腐败”、“微权力”治理,营造和谐、法治的社会生活环境
目前,部分单位仅以简单的文件、方案、会议等形式落实该项工作。笔者认为,要抓好当前这项工作,务必全面务实靠牢,把文件、方案、会议等落实到行动上来,抓人员到位、抓责任落实、抓工作实效、抓机制建设。一要全面彻底摸底。要根据中央和上级的大政方针,全面落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做到管辖区域全覆盖摸底排查,对存在苗头的地域和个人要严格监管,确保把“黑恶”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对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事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二要狠抓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监督防控体系,在当前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基础上再探索,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实施有偿举报等措施对管辖区域内全方位监管对象,狠抓不稳定因素和黑恶苗头的萌发;要加强部门联动,结合司法、公安等部门的相关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等部分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管理,防制其思想行动再变化。三要强化执法力度。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排查出的苗头要彻底打击,重点监督;重点要加大对违法犯罪事件的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不出现冤假错案。四要常抓警示教育。“黑恶势力”的预防要抓早抓小,全面防控。相关单位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更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全面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不仅要学法懂法用法,还要不违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依法治国的要求。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正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一方面,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对其进行有效打击和综合治理也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因此,扫黑除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需;另一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检验我国法治建设成果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同时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这就要求我们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以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目标,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发现黑恶、敢于阻止黑恶、敢于斗争黑恶,切实把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保和街道团结社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一是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究布置会,通报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内容以及重大意义,针对容易出现黑恶势力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通过在辖区各院落悬挂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和qq工作群、召开专题宣传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有效提升参与率、知晓率
三是社区班子成员、网格人员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进行排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实践证明,扫黑除恶斗争是一场主动仗,也是一场攻坚仗、整体仗。
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必须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在深度打击上下功夫,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做到敢想善谋,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完成好“打伞”各项工作任务,用坚决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在3年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拓宽举报渠道、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追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基层各单位要畅通来访、来信、来电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新战果。
扫黑除恶专项心得体会篇4
在村里的大街小巷上,刷满了扫黑除恶的标语扫黑先打伞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村里的大喇叭里播放着扫黑除恶的宣传材料,街头巷尾的人群中,议论着临近的某村的哪个村霸被公安局抓了起来…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也加入到这场战斗中来,我们把印制好的宣传页发放到村民手中,再解释的过程中一个村民拉着我们的手说:党的政策真是好,是时候跟这些黑恶势力算算总账了,党为老百姓出口恶气。
扫黑先扫伞,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扫除保护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防止黑恶势力闻风散,再萌芽。
扫黑务除尽,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上内容就是一秘为您提供的5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扫黑除恶专项心得体会篇5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5篇《关于扫黑除恶心得体会》,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一秘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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