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的文采和修辞手法可以彰显出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感受到我们的独特风格,优秀的作文能够通过精准的用词和流畅的句子结构展示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修辞技巧,怎么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为了不忘却的纪念作文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为了不忘却的纪念作文篇1
邓丽君,全球华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代天后,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的歌声。每当她天籁一般柔情的歌声响起,不知又有多少人要随着她的歌声,在一曲曲优美的旋律里,在飘渺的回忆里各自追寻着自己珍贵的青春岁月;在婉转的吟唱里追忆自己曾经的爱恋和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心酸。那一点点一滴滴的感动,在邓丽君深情如诉的歌声里铺展开来,慢慢汇成了一条条思念的河,聚成了一片忧伤的海,思念的浪花奔涌在心底,湿润在眼里。多少人又会默默长叹息:唉,丽人已远去,天国路遥遥再得不到一点点君卿的消息!
她是永远甜美的娃娃脸,带着与生俱来的纯真娇俏;她是永远没有长大的那个十四岁登台的女孩,她是个极有语言天赋的天才。她永远迷人的微笑定格在每一个爱她至深的人心中;她永远是女人纯真的心中偶像,永远是男人难以忘怀的梦中女神。
一首“甜蜜蜜”,唱开多少情窦初开的心扉,唱出多少人对甜蜜爱情的向往;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出了多少个心上人儿对爱人的柔柔衷肠。一曲“初恋的地方”,让多少人回味了难忘的初恋时光。当我们用聆听去怀念她的时候,殊不知她的歌声,早已经种植在我们的灵魂里,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那歌声不经意间就触碰到了我们心灵里最柔软的那一部分。
多少年来,无数的声音或外形稍有和邓丽君相像的女孩,在层出不穷的模仿选秀和主题晚会上,以模仿邓丽君的形象出现,那用心模仿的酷似她的一颦一笑,一吟一唱,勾起多少人对邓丽君的无限怀念,因而模仿她的表演者也就会赢得阵阵的喝彩和掌声。观众热情的呼喊和经久的掌声,何尝不是把对邓丽君深情的思念和无尽的惋惜之情一次次深深的表达。她影响的岂止是生于60年代的人,而是一代又一代的华人。
当年,十四岁的她参加了金马奖唱片公司举办的歌唱比赛,以一首《采红菱》,一举成名,为一个初初长成的少女丽君(原名邓丽筠)打开了光彩闪耀的舞台生涯。十九年的当红生涯里,她脉脉含情的把每一首歌曲都演绎的深入人心,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境,在不同的时代里,都可以在她演唱的同一首歌曲里找到自己的共鸣,在情感上共鸣出属于自己的心曲。
然而,在邓丽君短暂的42个春秋年华里,她虽然唱尽了人间爱情的悲喜交加,但她自己却始终没有在有生之年披上属于她的一袭洁白的婚纱。1985年她32岁之际,在东京的演唱会上给自己穿上了婚纱作为演出服,把自己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并且调侃自己不知是否可以在当晚的演唱会上能遇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她在情感上的落寞在那晚她自嘲般的玩笑里,流露无遗。那么,即使这样一个赢得十亿掌声不息的邓丽君,她寂寞孤单的心谁人可以细细体味、怜爱体恤呢。
18岁相识的初恋林振发,曾经让她发下誓言非他不嫁,然而,对方的病逝让这段美好的姻缘无果而终。给她在情感上带来了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那些悲痛的日子里,她用温婉的笑颜掩藏了她的悲伤和对他的绵绵思念之情。善良的邓丽君,不愿让自己的忧郁的情绪影响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虽然后来她也分别有过几段感情经历,包括著名的演员成龙,然而,直至她42岁离世也未曾真正找到可以为之披上婚纱的那个男人。少年成名的她,舞台上光彩照人的大明星,掌声背后她苍白的感情世界令人扼腕。
邓丽君已经离我们而去多年,对于其他人来说只是弹指间的一段过往时光而已,但是对于她的亲人,这期间的每一天,无不是在对亲人深深的思念中度过。
今天,写下寥寥话语,不足以写出她光彩华美的一生之万分之一,只为遥寄我对邓丽君深深怀念之情!
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喜欢听听她的歌声,听那句句歌词诉衷情,听那声声旋律绕柔肠,耳边,蓦然又飘荡起人面桃花里的那一句:人面是对人常带三分笑,桃花也盈盈含笑舞春风……人面不知漂泊何处去,只有那桃花依旧笑春风……
为了不忘却的纪念作文篇2
相遇永远是美好的,但是,分离永远是……安安对不起!——题记
记得我是在一个雨后的下午与安安相遇的。那时安安正蜷缩成一团……我看着它,一开始只是觉得它很可怜。将它小心翼翼的抱起,猛地发现它的身体已经有些冰冷了,我急忙把它抱进去。我向院长阿姨说明后,急忙打来一盆热水,将它轻轻地放进去,希望安安能好些,不会觉得冷……院长阿姨也急忙将附近的兽医叔叔请来。兽医叔叔给安安打了一针,说:“没什么大碍,有点感冒。可能是昨晚的大雨淋的吧。”我听完兽医叔叔的话,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果然,安安恢复的很快,没几天就可以和孤儿院的小朋友一起玩了。我看着它,想:“安安,也是孤儿吧。院长应该可以收留它吧。”我紧张地跟院长阿姨说着我的想法,总是害怕院长阿姨不答应。结果院长阿姨一听,便答应了。看来比计划中的顺利。
有次我在去孤儿院的上午,特地去给安安买了一个项圈。那上面有个很大的铃铛,那时我还特意用美术刀在铃铛上刻上了:“我喜欢安安”五个字……下午,我将项圈给安安戴上。项圈戴完后,安安立即活蹦乱跳,我看得出,安安很喜欢这个项圈!可是过了几天我再去看安安时,发现了项圈上的铃铛不见,可安安却一点儿也不着急。那时我真的很生气,心想:“看来安安是故意的!它是故意将铃铛弄掉的!”那天过后,我每次去孤儿院时,都刻意避开安安……他每每舔我时,我都恶狠狠的盯着它,然后生气地转身离开……现在,我好想对安安大声地说“对不起”!
在黑色的8月,安安去了天国……一开始,我只是认为安安是不听话,夜里出去淋雨,才……可是我在安安长眠的树下,给挖它的墓时,发现安安项圈上的铃铛在地下,看来是被刻意埋得……突然明明(化名)胆怯地说,是他将安安项圈上的铃铛取下给安安的!我猛地一惊,想起了妈妈说的话——“狗总是会把像骨头呀,那些它们看起来很重要的东西,埋藏起来”。我突然感到后悔极了,我应该早点想到这一点。我开始有点恨自己了,我恨我自己那般的对待安安……那时正下着雨,我一个人哭着拿着工具,将安安掩埋……
回家后,我的脑海里猛地闪过一个想法——安安,可能是去挖铃铛,才……而且那几天安安一直在发高烧呀!我不由得哭了,心里好难受……我对不起安安,我恨我自己,如果一切能重来的话,我一定好好的对待安安!如果、一切会重来的话……
我是哭着完成……我真的很对不起安安,是我,是我!害安安……可能这篇文章又短、又语无伦次……但是我一想到安安,就想哭……所以对不起了、各位!请谅解。
为了不忘却的纪念作文篇3
“啪——”当流畅的2b铅笔笔芯再次被折断时,我已没有了再提起它的力气。洁白的素描纸上一个女人轮廓分明的侧脸,破碎的笔屑散落在半敛的眼角,似泪非泪。
门外,依旧是无休止的争吵,我已不记得这是他们第几次战争了。不变的仍旧是空气里的“刀光剑影”,足以凝冰的温度蔓延至我内心深处。阿哥阿嫂结婚刚满一年零五个月。我不知道这一切的原因是否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唯觉矛盾在加剧,争吵在持续……
还记得首次见面,是以同事朋友的身份。沉闷而尴尬的气氛略显诡异,让原以为某人终于懂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真理的我,只能无言地扒饭。送走客人,哥靠着墙壁看我洗碗,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最后,轻轻地问:“她,不漂亮,对吧?”我一挑眉,坏坏地笑:“你要干嘛?”
然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精心“培养”谆谆教导以及周密安排下,她终于抱着一束玫瑰再次拜访我家。我知道她是我哥的女朋友了。那时没长大的我看着她感觉她也没长大。她会甜腻腻地叫我哥“波波锅锅”;会一惊一乍地大笑;会陪我看你侬我侬的偶像剧,在我向她颇有深意地眨眼睛时大叫着用抱枕打我;会悄悄问我,他最喜欢什么。当然,在我不假思索又斩钉截铁地回答:“肉”的时候,她也会撇嘴望着某人被戏称为“六个月”的脾酒肚故作嫌弃的样子,然后自顾自地捧腹,明媚的笑容里,是几乎要溢出来的幸福。
再后来,她骄傲地向我炫耀那个神圣的红本本。日期是五月十一号,我哥的生日,突然觉得照片上笑得16颗牙都露出来,略显“狰狞”的女生,很美。他们的爱情,没有如胶似漆的甜蜜,也没有海誓山盟的壮丽,那是平淡如水,却幸福地冒泡的日子。细水长流,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爱情。
窗外仍旧下着细雨,争执声被哭泣代替。另一方无尽的沉默像暴风雨前的宁静,充斥着令人窒息的气息。矛盾,一触即发,冲突,不断再现。我想,怀念曾经的岁月的人,可能不只是我。在巨大的工作压力、社会压力下,他们需要一个情绪的爆发点,一个发泄的沙包。于是,他们选择了最爱的人。
我不愿去探究这是喜剧还是悲剧,都市生活中这类事,层出不穷。殊不知,发泄出去的终有一天会悉数奉还——离婚——我很庆幸地在他们的争吵中尚未出现这样尖锐刺耳且攻击性强的言语。这样的生活会在争吵声中继续或是在哭泣声中停止?
我不忍再怀念过去,也不愿再猜测未来。有人曾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周立波也调侃:“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只能说唯愿天下眷属都是有情人。因为叫一个人老婆容易,叫一个人老婆子难。我深信他们的细水长流,因为他们俨然把争执,当成了生活的一部份。我坚信他们会白头到老,因为争执本身或许就是爱情的体现。人都不绝望,生活怎会绝望?
这样的生活,也许是爱情的另一种诠释。
随笔随想,纪念一下他们曾经火热现在逐渐沉淀下来的爱情吧。
唯愿,细水长流。
为了不忘却的纪念作文篇4
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典友,刚开始对于宝典是一种好奇的心理。因为我是被朋友邀过来的。那时候就是冲着可以写小说来的。
来到这里,开始写的第一篇作文,就是草的生命。这是我对奶奶的一种感激,然后发表几首诗歌。就这样,我获得了发表小说的权限,就开始发表我在宝典第一部小说:斩仙。
说实话,我写小说已经几年了,但还是第一次在一个软件上正式发表呢。这让我有些紧张。
还好,至少有几个收藏。分数也还过得去。
来到这里后,想要与里面的人聊聊。所以呢,就加入了一个公会。似乎是叫大明王朝还是什么。现在叫青春&穿越时空,我以无比真诚的笔触,描绘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结果,我一进去就是管理员。那时候人比较少,这个公会那时候在最新公会那。我进去时,总共也就40来人。
然后在漫长的时间里,人数也在慢慢增加。我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成为了创始人。公会开始热闹起来,可在后来,像是红楼梦里的贾家一样,没落了。
公会庞大的身躯里,失去了涌动的血液,它已经是落日了。它,死气沉沉。它,沦落为打招呼的停靠站。
好在有一个快四年级的小朋友,时不时冒出来,与我们几个人扛起公会的身躯。血液重新开始涌动!
而后又陆陆续续加入几个公会,一个萧陌的,一个霸气有点狠i的。这两个家伙,算是我在宝典认识的第一批朋友。还有鹿雨时,天天补课,写作业。有时候在公会里冒个泡,然后又沉寂下去。
第一个粉丝,应该是gg。这个天真烂漫的小男孩,懵懵懂懂地踏入宝典。我们俩的缘分应该开始于我对他一篇作文的批改。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还有一个默黎,这家伙,嗯,暂时找不到形容词。小家伙非常想要创建一个公会。当她好不容易求回四张特权卡时,找到了我。她让我,帮她创建一个公会。
我同意了,那个时候我也很想有个公会。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后我就创了神魔乱舞,不过还在审核阶段。小家伙用了较长的时间,与我制定了公会的规章制度。
现在的话,待在炫舞那。认识了老白与小猫。小猫与我一样大,公会积极分子,几乎把家安在公会里了。说起话来感觉像小学生,可爱的很。不过可怕的是,她竟然快高一了。老天啊,20xx年的高中生。
至于老白,呃,算是一个非常高级的人物。为啥呢?因为她修为太高了。不过依然被我戏耍,哈哈哈。说话霸气外露,连标签都那么男儿气。
嗯,还要说一说刚刚认识的妹。雪玲珑,小家伙不太喜欢写作文,喜欢看小说,作文。我要她写作文,立刻苦起一张脸。可怜的小家伙,在被退作文数篇的打击下,差点丧失信心。
不过问题不大,在我的鼓励下,小家伙还是有了点信心的。宝典的一切,都是那样亲切,我有时候就窝在公会里发发疯,要不然就写几章斩仙,日子就是这样过的。
那么的惬意,那么的舒服。
为了不忘却的纪念作文篇5
为了忘却的纪念,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七堇年
有人说,人的离别是为了等待下一次的相遇。其实,我从来都不曾考虑过这些事情。
毕竟他们真的太遥远,太遥远,远到自己都觉得自己触碰不到他们;远到我不愿意去相信还有几个月便要分别;远到我不敢去想自己离最后期限所剩的路途。
其实我很害怕分别,它那种我不愿意去触及的区域,因为每次只要一想到,心便会纠在一起的疼,那么真切,那么哀伤,好像刹那间就能流出眼泪一样。
这些天,班上特别流行写同学录,我在奋力找同学写的时候就听到死党在身边开玩笑说:“诶,要是哪天,你拿起同学录来,却不记得他是谁,然后拼命想,拼命想,像你这样的记忆力,会不会想到大脑衰竭也想不到是谁啊?”然后身边的朋友都在笑,很没心没肺的那种,有人帮腔说:“诶,对哦!我还是不写好了,免得你到时候……”或者是:“你要是会不记得我,你就死定了,老子不扒了你的皮才怪!”这类玩笑多过真心的话,我只是突然听到小t说:“这样,是不是很悲哀啊?”……
于是我一个下午都在想这个句子。是不是很悲哀?是不是很悲哀?是吧。肯定的语气。这样奋力的想在别人的生命中留下一个小小的痕迹,可是连一点挽回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任凭他们忘记,让他们把所有的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都顺着阳光的脚步撒满生命中的每一个角落,可独独没有自己的存在。那些曾经一起嬉戏的课间,那张曾经一块学习的课桌,和那个一起笑闹的午后,都被自己慢慢慢慢的遗失在了岁月之中,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埃。那些费尽心机,却依旧想不起的年少。还有类似“放心好了,我这辈子都会记着你的啦!”这类苍白但甜腻的承诺。而我宁愿去相信他们真的真的会记住我一辈子!
忽然间想到了郭敬明说过的话,他说:“那些我们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我们遗忘。”曾经无数次对自己的朋友说“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忘记你的。”然后在现在的某个早晨,拿着一张笑得一脸傻气而又天真的照片费力的思考,这个人到底是谁。可能,真的是我记性不好,但人一生要认识的人有那么多,我又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中去识别你的笑颜?我又该如何去记住你的眸?
有时候自己站在操场上看着那些笑得快乐的孩子,总觉得其实自己也和他们一样,然而却又觉得有一些些不一样的地方。总会在一个个阳光较好的早晨和同学一起晨读,然后突然间神经质的问身边的死党“我们真的初三了?现在真的是初三?”然后被狠狠的瞪一眼。其实,我不是想说没有一点初三的气氛而是不愿去承认自己的初中身涯即将画上句点,不愿意就这样失去三年的美好。
如果可以,我想用一个大大的玻璃瓶装下所有美好的回忆。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可以留住时光让他们走的慢一点,再慢一点。
如果可以,我渴望能够一直一直这样下去……
或许忘记不可避免,但我可否选择一种可以留住美好,留住幸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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