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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自查报告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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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自查报告模板6篇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1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单位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20xx年和20xx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单位收到两个项目专项拨款:农机专项元;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元。20xx年未开展专项。

二、基金使用

(一)农机专项

20xx年农机专项资金累计总额为万元,截止20xx年6月18日,其中用于项目区农机作业油料费元;用于项目区农药投入元;用于召开项目会议元;另有尚未投入使用。

(二)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

20xx年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累计总额元,截止20xx年6月18日,其中购买农机、机具、测量仪器等设备共计元;另有元尚未投入使用。

三、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我单位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专项资金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资金使用明细清晰,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今后工作中,我站要继续加强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将本着“专款专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定点接待、票据齐全、规范管理、定期公布、民主监督”,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2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xx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xx年支出6539。35048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xx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3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2296.9万元,其中:1、中央和省财政安排:2202.5万元;2、县级财政安排:93.6万元;3、利息收入:0.9万元。

(二)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当年就业资金支出总额:1812.9万元,较上年20xx.5万元减少216.6万元,减幅为10.6%。当年享受就业补贴人数xx3xx人。

1、职业介绍补贴支出:21万元,较上年62万元减少41万元,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人数:1241人;就业人数:1192人。

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597.65万元,较上年721.3万元,减少123.6万元。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6461人(含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24.6万元,培养高技能人才312人),技能培训后就业人数6039人,就业率达95%。

3、技能鉴定补贴支出:55.5万元,较上年81.3万元减少25.8万元,享受技能鉴定补贴人数:3701人,较上年5417人,减少1716人。

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19.7万元,较上年372.7万元减少xx3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903人,较上年1734人减少821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93.1万元,较上年332.6万元,减少xx9.5万元。

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3.28万元,较上年523.6万元,减少450.3万元。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79人。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人数445人;补充小额贷款担保金支出3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数257人。

8、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76.3万元,(含基层特定岗位人员20xx年上半年预拨工资待遇129万元、劳动力资源调查支出xx0万元、其它支出7.3万元。)

9、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58万元,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127人。

(三)年末就业资金累计结余:499.8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城镇新增就业岗位xx652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336人。

(二)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261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32人。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排就业困难人员186人,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自主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对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507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103.8万元。

(三)就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共投入就业技能培训资金597.7万元,培训人数4866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依托省就业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共录入71万余条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园区民营企业英杰精工、春秋塑编等企业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xx年共审批贷款申请6630万元,银行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74万元,其中企业贷款750万元。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共举办2期创业培训,落实240人参加。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要求操作,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等管理规定。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全面推行全省就业资金网上审批管理,特别是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就业资金信息系统运行总体较好,但在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金运行中与系统要求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新老更替,对办事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不熟悉,认定时间较晚;二是基层站所在申请就业援助队形认定时把认定材料和申请社保补贴材料打捆上报,导致认定时间与享受补贴时间有冲突。这种现象已解决,20xx年将不再存在。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4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xx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xx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xx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xx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55户2055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单位预算和资金管理,贯彻落实xx部和xx委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由xxx局长担任组长,对单位xxxx年单位预算执行及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水利部、淮委制定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按照规定做到了细化,内容真实、完整。

(三)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收入方面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财务帐簿,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现象。单位各项收入无虚挂往来现象,并做到了及时入帐。

2、预算支出方面

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不存在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问题,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无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财政或自由资金对外借、贷款或违反规定进行担保问题。

3、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帐簿均按规定设置,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建帐而没有建帐,或虽建帐但长期不记帐、不对帐,张目严重混乱现象。

会计制度运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收支不匹配、以收坐支、不规范使用往来科目的问题。各项支出的基础资料、会计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虚构业务成本,虚假发漂、虚列支出;不存在利用单位套取资金,私存私放;无通过篡改会计帐目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现象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会计决算的编制均按规定编制,无编制、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决算。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增加的资产及时入帐,不存在将取得的国有资产不登记,擅自占有、使用的问题。

2、资产管理做到了责任落实,核算符合规定,帐实相符。

3、单位资产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现象。

4、无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出现资产流失问题。

5、资产评估符合有关规定,无应评估未评估的事项。

(五)政府采购方面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方式选择合法。不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六)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签订的主体均合法、签订程序合规,签订内容与批复的计划和预算相符,合同的执行严格规范。不存在利用合同做违法违规的现象。

(七)国库支付方面

1、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用款计划。

2、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3、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

4、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

(八)非税收入及银行帐户管理方面

1、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现象。

2、银行帐户按规定管理,无违规开立银行帐户现象。

(九)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及各种专项检查意见情况

1、对历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2、对淮委财务检查及专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3、对照其他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审计署公告的问题进行检查,类似问题也做到了整改落实。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自查,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单位财经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至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05万元,塘10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

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

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

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

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

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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