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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自查报告7篇

写自查报告可以寻找到个人工作中的不足,并且将解决措施准备好,正因为经济的进步,朋友们慢慢知道自查报告的必要性,以下是怎么写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社会救助自查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7篇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发〔20xx〕2号)精神,为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与水平,我乡切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乡、村、组密切合作,扎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本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

1.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我乡成立了以乡委书记樊伟为组长,乡长程可、委副书记刘娟为副组长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齐抓共管,加强了对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组建各村委会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班子,层层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

(二)、层层推进、宣传到位

1.乡委、政府在收到县级部门所下发的文件后,庚即召开全乡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并督促各村召开村级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同时,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多次下乡,督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对上级政策深入讲解,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督促整治。

2.乡政府投资财力、人力、物力大力宣传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保障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宣传手册发放到户,低保户人手一册,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3.乡委、政府动员本乡5个行政村、33个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邀请低保人员参加,全面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行动、落实到位

1.查处“人情保”。由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对本乡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进行了大排查。同时,建立了信访问题台账,接受群众监督。

2.遏制“错保”。加强与村、组联系,建立了上下一体、团结协作的核对工作机制,减少和遏制“错保”等问题的发生。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代表对现有低保户进行现场评议,暂停发放现有低保人员低保金,待全面清查完毕后进行补发。

3.摸底“基础数据”。由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采取走访调查、入户调查、现场核对等方式,对现有低保人员家庭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收入、住房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乡专项整治小组对乡干部、村组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政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乡共有19名村组干部,其直系亲属共计24人享受低保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复核低保整治工作

开展低保人员核查,对照上级文件的规定,对本乡已纳入低保的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对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进行重点核查。对低保对象的复核申请书、申请人诚信承诺书等建档造册备查。低保复核的对象,要在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经公示确认后予以清退,并及时告知本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核查保留的低保人员进行长期公示,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复核,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章立制、动态管理

加强对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的管理,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与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和办理流程,解决困难群众问题,保证全乡低保科学管理、动态管理。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2

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05〕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05〕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05〕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05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05]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3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xx]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xx]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xx]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1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xx年7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6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2 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4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xx]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的目的。及时出台了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两级受理操作规程、近亲属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同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开民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结合省、市城乡低保大检查,我区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从4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对低保核查人员的培训,在区投资中心培训低保核查人员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负责人,通过2个月的大核查,成效显著,全区农村低保共核减75户134人,新增6户12人;城市低保核减257户496人,新增57户89人,核减人员大部因收入超标或子女毕业、结婚,对核查通过的低保户全部实行三榜公示和网站公示,对核查取消的户要求镇村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同时实行低保了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区共备案15户,30人,确保了低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政策宣传,彰显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宣传和监督网络。1—10月共开展“民政工作进基层活动”9次,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年画20000余张、宣传袋30000余个。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为确保民生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在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5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xx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6

根据xxx市民政局(x民政〔20××〕32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转款专用、安全运行,对我乡20××年度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接市民政局通知后,我乡高度重视,乡长毛全兴、分管民政领导徐终尧立即组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由民政办梳理上卡资金和上卡花名进行汇总核算,再与乡财政所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和自查结果向市民政局汇报。

二、检查结果

(一)城乡低保保障金:我乡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向信用社提供花名上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39735元;20××年7-9月补差最低生活保障金55305元;3.农村低保对象20××年1-6月特殊生活补贴35568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二)特困人员供养金。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农村五保785970元,城市低保(含三无)366373元供养金(含7-9月3120元补差);2.20××年7—11月农村五保补差供养金114860元。7-12月城市三无补差金3015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三)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医疗救助金237169元;2. 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临时救助金179400元。优抚临时救助1710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规范化使用的相关要求,按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严格要求,不定期组织自查。

xxx市xxx乡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篇7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xx]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xx]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xx]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xx〕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xx〕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xx〕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xx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xx]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xx]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

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

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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