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读后感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被书中的情感所触动与启发,在写作读后感时,我们常常会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与选择,以下是怎么写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家》的读后感10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家》的读后感1000字篇1
读《傲慢与偏见》后,浮想万千,最能印于心底的便是如何做一名有修养的女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宾格雷与贤淑的大小姐简之间的感情纠葛。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虽不及她的姐姐简漂亮但那秋水盈盈的眼睛也颇具迷人魅力,机智聪敏,生气勃勃,有胆识,有远见,善于分析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人物,她以她的聪明才智和优越的精神境界与瞧不起她的上流社会进行战争,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何尝不是被那些所谓的气势所吓到,从而迷失自我被他人所左右。
贝内特夫妇只生了五位千金小姐却没有儿子,由于没有男性男性继承人,他们一家的财产将由他们的远房亲戚何林斯先生来继承,五个女儿每人只能得到一千英镑的财产,这样他们将来的优越生活将成为问题。而达西出身于名门贵族家财万贯拥有一座巨大的庄园,每年净收入就超过一万英镑,而且又生得身材优美,仪表人才,因此自视甚高,目中无人很是傲慢。后来他伊丽莎白发现其实很美机敏聪慧,举止优雅,开朗活泼,谈吐不俗,便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她觉得伊丽莎白家中没有多少财产,父亲虽然是个绅士但不是贵族。她的母亲和几个妹妹都谈吐粗俗缺乏教养,亲戚们也都出身寒微地位低下,因此不想屈尊俯就,便把爱深藏不露。而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孤芳自赏,举止傲慢,出言不逊,看不起自己和家人,加上威克姆造谣中伤,恶意挑拨,因而对达西讨厌至及。后来达西终于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求婚,但遭到断然拒绝和怒斥。几经波折,达西检讨了自己的傲慢态度,伊丽莎白也认识到自己对达西的偏见是由于虚荣心所致,当她真正了解到达西真实品德和得知达西千方百计的救她的妹妹时她对达西的偏见便涣然冰释并油然而生的崇敬和爱慕之情,有情人终成眷属。通过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英国当时社会的拜金主义,仅靠金钱对他人进行评价,也仅以一个人的富有程度来判断他的修养。
文中所描写的伊丽莎白和达西舅母的精彩对话使我们看到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多么聪明勇敢的女士,她的反驳嘲笑和讽刺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本来面目暴露无疑,没有被权势吓到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会的精华。
人是不能以富贵而分贵贱的。做人在人格上,学识上和教养上天生自然是平等的,没有可以以后来的经济富有,地位高巨而傲慢鄙视他人。同时也不能以经济上的贫困而自卑,我们不应该因为取得一点点的成绩就骄傲自大,自认为了不起产生傲慢情绪。
伊丽莎白,五千金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她以自己的尊严诠释了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好一个完美女神的写照!!!
关于《家》的读后感1000字篇2
不少同学说《傲慢与偏见》值得一读,我也想一睹为快。终于,等到放假了。我便一头栽进了这本书里。我倒是想看看,这本书有多吸引人。
我总是这样,没读时,总是不相信这本书有多么的好看。当读进去后,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心情总会随着情节而起伏跌宕。
也许是因为还处于青春年少阶段,对其中的爱情格外的关注。特别是伊丽莎白和达西这对经历过重重考验的情侣,他们的爱情更是虚幻缥缈。偶然的机会,让他们终于彼此了解,信赖。
当然还有简和宾利,柯林斯和夏洛特,威克汉和丽迪亚。
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达西和伊丽莎白这对情侣。刚开始,他们给对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伊丽莎白认为达西傲慢无礼,而伊丽莎白所处的社会阶层,和她那些不体面的亲戚,让达西忽视了她自身的优点和美德。后来,达西终于认识到了伊丽莎白的高贵和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是那样的值得人去爱。尽管他曾被伊丽莎白拒绝,可他毫不气馁,通过他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行动,消除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和误解。伊丽莎白也开始认识到达西为人的正直,和他的性格。虽然后来达西的姨妈从中阻挠,可这反倒促成了这对情侣更加坚定的走到一起,他们终于冲破一切阻碍,结成连理。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关于《家》的读后感1000字篇3
假期里,受朋友的推荐,读了一本《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这本书给我感触颇深的不仅是书中的内容,本书作者李跃也从不同层面讲述了自己的转型.
李跃的糊涂,傻气,可爱向我们展示了一种不同与年龄阶层的人性本面,更诠释了教育与爱育的本质区别,以平等自由的心态来享受欣赏孩子用生命巨章缔造的童话乐土.而在这其中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也是幸福的.
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另一位著名作家卢勤的著作,卢勤专著中提倡的赏识教育,从解读孩子内心,关注孩子外在的健康成长,到放权让孩子自由支配,树立主人翁的责任与意识,倡导了一种教育的新型理念,而在这种漫长的教育与实践中走的也并不顺畅,大到家长,老师,小到青少年,在经历了太多失败教育后,理解了教育不是支配,居高临下的威严施教者,而是如何将教育升华成爱,来激励促进自身的成长,我想李跃与卢勤在教育方面应该都有很多共性的东西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在李跃的书中,每一篇都可以堪称经典.例如>一文,就给我很多的启发.
最近,我班刚转学来的小朋友,生性活泼好动,总喜欢招惹小朋友,一次,我让小朋友去排队喝水,小家伙一把就把排在他前面的巩翰林推倒了,其他的小伙伴赶忙扶起巩翰林并要求他道歉,小家伙却噘起嘴一脸不悦道:"我没错."一边拿起水杯向指责他的小朋友泼去......站在旁边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伸手打了他的屁股两下,没想到小家伙一脸不服气委屈的大哭起来,大叫道:"你们人多欺负人少,我再也不上幼儿园了."
小家伙的一句话立刻让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无形中我给孩子们做了一个错误的示范.
于是我把两个小家伙叫到了一起,给他们讲道理,听孩子解释,并让他们当着大家的面握手言和,一个短短的小插曲让我明白了,在严格管教孩子以后,一定要用温暖真诚的心接纳他们,让他们知道严厉是更深沉的爱.其实在李跃的书中会有很多的故事及相关事例值得我们深思,而恰恰是生活中想当然的小事,让我们在无意识中伤害了儿童的幼小心灵,埋没了孩子的潜力,而教育就想当然的成了孩子和老师之间的隔阂,教师走不过去,孩子不愿走进来,使两者成为对立面.
曾有人这样说:现在的孩子都很个性,现在的教育不象教育.我要说的是这恰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指向标,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的一套观念,他们可以是独立存在的一个个体,作为施教者怎么样才能很好的保护好孩子个性的一面,又要剔除孩子不尽完善的一面,我想在李跃的书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李跃不是圣人,算不上是教育的专家,但她却是一个个性十足,及具影响力的施教者.
她对自己不偏不倚,教育败笔,优秀案例都在书中一一展示,与其说这是李跃的财富,不如说它是我们每个人或缺的教育宝藏,而我相信,每一个人不一定是天才,但每个人却都有一样别人或缺的?是什么?它在哪?大概只有自己知道,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平凡中的天才!
关于《家》的读后感1000字篇4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关于《家》的读后感1000字篇5
看到这本书,我好似感觉与之相识已久。
首先,介绍下牛虻这种动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成虫白天活动,以午时为活动高峰。善飞翔。池边、水傍常见,飞行迅速。有时吸取花蜜,但最普通为好血性。雌虫有强度螯刺能力、牛马等厚皮动物亦易受其侵袭,因此,虻类为重要畜牧业害虫。
牛虻一词是源自希腊神话,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为牛虻,就是说明主人公是一个坚定的反教会的斗士。本书主人公一开始叫希勒。他本是红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子,却长在有钱人家里,他开始还幻想着教会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却被一直相信并崇拜的红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卖而被抓进牢狱,最终他是信守着意大利青年党没有供出任何的消息。当他出来时,她女朋友琼马却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双重打击,他最敬爱的教父出卖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终于幻想破灭。民主和教会是不会共存的。
他演绎了一场假自杀让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自杀身亡,但他却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变身牛虻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13年。当初的希勒已经变身成一个讽刺大家,他经历一切磨难,他由有神论者变成一名无神论者并与教会为敌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后才会涅槃成为一名成功的人。当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时候,他已经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毁成一个受病痛折磨,跛脚残废的人同时也变成善于讽刺坚决反对教会武器煽动变动的牛虻了。命运总是爱和人开玩笑,他见到了以前的女朋友,并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这,要说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党的负责人,和希勒一起被抓,并且向教会提供消息。
在回到国家后,牛虻便加入了反教会的组织,并用自己辛辣的语言讽刺意大利教会。人总是会成长,虽然牛虻身体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经成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书本到最后在监狱里见到红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亲父亲,牛虻劝说父亲放弃教会和他一起抨击教会,可是在耶稣和儿子之间,蒙泰里尼还是选择了耶稣。可是正因为这选择,他在圣体节时说出了一番令信众莫名其妙的话,可能是他良心发现,他心里对儿子愧疚。到最后这位红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凄美的结局。
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是,牛虻对事业的执着和坚定。我们不应该像前期的希勒那样只有幻想。有时候觉得,我们都是在幻想,我们没有遇到过那些挫折,也正是因为没接触到这样那样的挫折,我们才会热衷于幻想。以前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个书呆子,但在活上我总发现,我就是个书呆子,或者连书呆子都不算,就是个彻底的呆子。
总之,我们还年轻,还有机会去学习,去实践,不要等了以后才来感叹我以前为什么不尝试做一些什么。
关于《家》的读后感1000字篇6
走着,走着,走到了哪儿?
走到了北平巷口的火车站,耳边响起淅淅沥沥的雨声。一转眼,便瞧见了向火车叫喊的小姑娘,一声声的:“妞儿,妞儿!”喊得撕心裂肺。走到了高草堆砌的破砖墙边,拨开环绕的风,映入眼帘的是两个人。正立着的小姑娘,一句一句地背,蹲着的男人认真地听。顿时,响起小姑娘清冽的嗓音:“我们看海去!”……
我走得好慢啊!慢到能细细品味每一个春秋冬夏,一个又一个多姿而鲜活的人。他们都走了吗?没有啊!天真活泼的小英子,啰嗦朴实的宋妈,温柔漂亮的兰姨娘……他们都在啊!
在这里,我看见了许多故事。每一幕,每一秒,甚至是每一瞬无不是欢乐的,每个故事的结局都是圆满的。但我却隐约窥见了这些笑容之下一掠而过的伤感,以及背后也许不那么完美的结局。分明不是悲伤的故事,却总让人想哭。
即使过去了,我也忘不了。忘不了孩子们一齐唱出的骊歌。台上别着花的小姑娘是学生致辞代表,而她背后又仿佛站着一位高瘦,他微笑着,像小姑娘胸口同样微笑着的夹竹桃。她也许感受不到,但是我确信,她的亲人一定为她而骄傲。
走到最后,我停下了。再回望,我身后的一切都将是物是人非。只有路上的他们,还依旧是原来的模样。人们总喜欢欲盖弥彰,但往往遮不住内心的丑恶与自私。他们不同,他们更鲜活,更单纯;或许我是爱着他们的,又或许我的幼稚和任性不允许我爱他们。
林英子一直在长大,她做的也许有错。但是又有哪个孩子拥有无过错的完美童年呢?她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做了各种不同的事。所以她才变得冷静,所以她才会长大。长大了,看了那么多,那么多的令人悲喜交加的结局。她是局外人,故事的结局不是她的牵挂;她又是局中人,她成为了所有人的牵挂。最后,父亲的去世也带来了她的结局:林英子已经长大了。她会变成更优秀的林英子,但不再是孩提时活泼天真的小英子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我的爸爸也爱花,等到爸爸的花儿落了的时候,我希望我不再是现在的我。到那时,我能够独当一面,撑起自己的人生;我要变得冷静,让自己的每一个决定都不再荒唐;我要变得安静,不把无意义的光荣当做光荣;我要变得淡然,不再看重名利。
我不会后悔,因为这是我期望中的“我”。
走吧,不要停下。现在的我也许会放下《城南旧事》,但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会再翻开它。我可能已经老了,可能忘记了林英子。到那时,我又会重新遇见故事中的每个人了。
我不住在北平的城南,但我会同林英子一样,学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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