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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的读后感1000字篇1
在我读完《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这本富有诗情画意的文学著作后,我竟然无法字字珠玑地概括出来这本书有什么优点,毕竟我没有这么深的文学底蕴,里面很多文学精髓我还不能很好地吸收。我只是被它触动,心灵有了震撼,并且把里面主人公受到的教育放到自己身上,让自己也好好地想了一遍:人为什么活着。薄薄的一册书,醇厚又回味悠长。这本书的故事,平凡、真实、动人,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断面切入,用真切感人的文字,写出日常生活中的不平凡处,让人们读后有启发。
从结局开始讲起,似乎颇为奇怪,但所有的结尾亦是开端,只是我们当时不知道而已。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八旬老人爱迪的故事。爱迪是一个海滨娱乐场的维修工人,在他83岁生日那天,为救一个名叫安妮的小女孩不幸丧生。当他醒来时,爱迪已身处天堂,他恍然大悟:这里并不是牧歌萦绕的伊甸园,而是地球上生活片断的交叠重现。五个被爱迪或铭记或忽略或遗忘的人,轮流登场,引领他寻找已飞逝的时光,他在天堂里遇见了五个人。这五个人中有他逝去的亲人、熟悉的人以及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他们逐一向爱迪讲述和揭示了他生活中似乎与他毫不相关的故事和联系,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所有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河底的卵石,一个牵连一个。爱迪终于领悟到,他在人世间自认为毫无意义的生活,其实正是他生命的价值所在。那五次相遇,如同五声寒山钟声,使爱迪在天堂,如同一个人得到珍贵的地图,终于看明白自己走了一生的道路。追问人生的谜底。无形之中,天地间仿佛有一条巨大的锁链,爱迪只是其中的一环。《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让每一个读完这本书的人都成了锁链中的一环,分享着同一个秘密:天堂里,会有五个人,为了五段不同的记忆,等候你长大、相爱、衰老、死亡,等待着解答你最后的疑问。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影响到另一个人,世界上各式各样的故事,说到底了,其实都是同一个故事,只是内容不同罢了,难道不是吗?
在刺激和震撼之余,我掩卷静思:虚构的小说是真实社会的反映,天堂里的故事不也正是人间生活的贴切写照吗?小说的“尾声”中就明确指出:“五个人,为了五段不同的记忆”——从出生到长大、相爱、衰老和死亡。这五段记忆也正是爱迪一生走过的五段旅程。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要这么走过来,而且走得很快。问题是,当你有一天在天堂里遇见五个人的时候,你该如何面对他们、面对自己呢?这就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最大的疑问。回想自己从小到现在,努力过、奋斗过、成功过、也失败过。恍然间,我已到了不惑之年。说实话,我也失落过,我也迷茫过——人的一生究竟该怎样走过?还是天堂里的一个人说得好:“没有一个生命是毫无意义的,只有当我们觉得孤独的时候,我们才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
很想用电视上听来的这个小故事作为结语:“一个和尚与屠夫为邻,每天互相叫醒对方,死后得正果的是屠夫,下地狱的是和尚,因为屠夫每天叫醒对方去行善,和尚叫醒对方是去杀生。”红尘俗世中渐渐混浊的双眼有时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其实,在我们不知道的世界里,有那么多陌生人满载着爱与宽容与我们擦肩而过。
赢的读后感1000字篇2
炎夏的.午后,暖暖的阳光下,泡上一杯清茶、捧起一本书、抛开城市的喧嚣、忘记工作的忙碌,无非是人生最惬意的事了。在电子产品盛行的时代,能静下心来融进一本书里,品闻着书墨的香气,吮吸着书中的精华,才能真正的体验到读书的快乐。已进入而立之年的我再次翻开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让我读出另一种感悟:人生只有走出来的美丽,没有等出来的辉煌。
故事发生在1975到1985年间,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小村落——双水村,那里的人们勤劳朴实,贫穷而又平凡,这也包括了孙少平和他的哥哥孙少安。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下,小小的一个双水村,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成为了当时中国的一个小小缩影。这个缩影渐渐地扩大,再扩大……
孙少安身上浓厚的黄土高原男子汉作风触动了我,他在很小的时候便主动辍学回家劳动,供两弟弟妹妹上学。他为人处世公道正派、乐于奉献、乐于助人的品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在18岁时,少安便被大家推选为队长,带领大家勤耕苦作,但因为“大政方针”的原因,他也改变不了大家缺吃少穿的困苦生活。此时,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向他表白了,少安感到高兴而又痛苦,他怎么能成为村书记的女婿呢?他只是一个没钱没势的穷小子呀,无奈之下少安选择了退出。路遥先生借这段可悲的爱情,让我们了解到了现实生活的残酷。在偶然的机会下,少安和山西人秀莲开始了恋爱和婚姻,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建立了一个砖坊,并富了起来,让村中的人对少安一家刮目相看。但不幸的事发生了,在扩大砖厂时,少安夫妇被骗、砖厂倒闭,受到全村人的嘲笑和讽刺。但少安并没有放弃,他凭借自己不服输的精神,重新让砖厂开张,并成为了全村首个“万元户”。
比起现实主义的少安,我更中意有远大抱负的少平。他有着一股不同于常人的拼劲,正是因为这种拼劲,让少平不肯将就屈服在一个小小的山村中,他要到外面闯荡一番,他在煤矿通过日复一日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班长,带领着一批年轻人努力实现着自己的梦想。但命运的不幸也同样降临在了少平的身上,他的女友,那个在路遥先生笔下拥有先进的思想、博大的学问、不怕苦不怕累的勇敢女性——田晓霞,在一次抗震救灾的过程中舍己救人而牺牲了,晓霞就像他脸上那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留在他的心中,但少平并没有消沉下去,因为他知道生活还要继续,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和担当。
赢的读后感1000字篇3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经典历来被人们喜爱。她们就像银河中的星星,繁多却颗颗明亮;就像大海中的水滴,密集却滴滴晶莹。她们是人类精神海域里的领航人,是人类理想高地的守夜人,是人类思想领域永远的灯塔。
中国经典浩瀚如海,数不胜数,然而,就在这无尽的书籍中,她却令我着迷,如同梦一样,我仿佛已置身于另一个世界,穿越时空,回到了二百多年前的中国,看到了那时政府的黑暗,看到了她们凄美的爱情故事,看到了那四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必然结果。没错,那令我如痴如醉的,正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说起《红楼梦》,首先想起来的,便是那个多情善感的女子——林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闲静时如朝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这就是黛玉,一个轻巧柔弱的女子跃然纸上,但就是这个柔弱的女子,演绎了一场令人震撼的爱情,真正诠释了“爱”这个字。黛玉的影子时常回映在我的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是她娇弱的喘息,那孤单清凉的背影,带着一份憔悴却万分迷人,那伤感又令人怜惜的容颜,不停的在我的脑海中回旋,激起心灵深处浪花层层;闭上眼,又是她那对微微泛着泪痕的含情目,晶莹的,闪烁的,动人的!许多人不喜欢她多愁善感,我却恰恰相反,记得她看花瓣从树上轻轻落下,不禁落泪,因为她想起了与花一样的青春也是那样的易逝,人生会有多少那样欢畅的时辰呢?不放肆的哭过,怎能换来那之后开心的容颜?
诗,是她灵魂的寄托,只有在作诗时,我才看到了她满足的神情。她的诗,像她,字里行间透露着凄惨忧郁,一句“侬今葬花人笑痴,她日葬侬知是谁”令多少人肝肠寸断。她的诗,真的令人着迷!她与薛宝钗,对文学的视点不同,像是两个相反的极端,林黛玉视文学为生命的一部分,而薛宝钗则坚守“女子无才便是德”,她的诗中,少了几分林黛玉的娇媚,更多的是大气与开阔。林黛玉叛逆,脱俗,“孤标傲世皆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薛宝钗信守中庸之道,踏实务实,是现实主义者。
黛玉对宝玉,也是那样的痴情,她生来,便是要还给宝玉泪的,她的哭,是为了她,她的泪,也是为了她挥洒!终于,在宝玉成婚的那一夜,她轻声唤着宝玉,在一片新婚的乐声中去了,她烧了所有的诗稿,还有那方手帕,不再留什么遗憾了。
一边花开,一边花落,贾、史、王、薛这四大家族也慢慢衰退,最后,一大个家族,上至最高主管,下至丫鬟奴婢,无一幸免。书中描写的这种种悲剧,深刻鞭鞑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使多少人流下了惋惜之泪,今天的我们,就要以史为鉴,避免地类似的悲剧再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为中国梦的实现尽己所能,祖国的未来定会因我们的奋斗更精彩!
赢的读后感1000字篇4
“我是一个被人捡回来的孩子。”
这句话是整篇小说的开头,它向我们表明了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作者采用这种方式,无疑使得文章更容易深入人心。让读者更好地体会到主人公小雷米的悲惨经历,使我们感同深受。当我们读完整本节的时候,伴随小雷米回忆式的故事却难以结束。也许这个故事还在不断地上演着。
悲
主人公雷米的整个经历似乎都贯穿着“悲”。他的故事是围绕着“悲”展开的。从一开始的那一句开场白“我是一个被人捡回来的孩子”开始,就为全女奠定了悲伤的基调。小雷米虽然被遗弃,但他幸运地被一个善良的农村大妈收养,这使得他八岁之前的生活十分美满。虽然小雷米幼年幸福生活的源泉。但是“悲”终究降临了,在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农村经济破产,贪婪的养父将雷米卖给了流浪艺人,使他走向了流浪的生涯。作者矸批判人物的同时,也揭露着社会现状,因为贫困的农村生活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我们在埋实际怨残酷的养父之前,难免无奈地为此叹息。
喜
喜总是穿插在雷米的流浪生涯中的,或者说,两者正是在交互参照中让人体会到的。悲喜的交替如同坐过山车一样令人心情起伏。雷米被一个好心师父——维达里收留,这是雷米流浪生涯中“喜”的开端。戏班里的其他成员——三条小狗和一只猴子也让人更加欣喜。但是坎坷接踵而至,令人措不及防。直到维达里被冻死在街角,引发了无尽的惋惜。米里甘太太是作者设置的幸福归宿的象征,虽然她是雷米的亲生母亲的事实最终才揭晓,但她给予雷米关怀一直印在雷米的心底。
善
人性的善也是作者重点表达的主题,在巴贝兰大妈、维达里、米里甘太太、阿更老爹一家等人身上,都体现了这样的善。他分辨率对弱小的孩子给予了关怀,使黑暗的社会现实变得不那么令人失望。其中,维达里的故事是最主要的,他不仅关怀着雷米的“老师”,更是我们每一个读者的“老师”。
恶
作者对恶的批判同样是深刻的,杰洛姆、卡罗弗里,詹姆士·米里甘等人就是邪恶的代名词。如果社会的最大苦难是制度,他们就是制度下高举屠刀的恶魔。自私、贪婪,为金钱无所不用其极,使得社会失去了温情,变得如同冰窖。卡罗弗里的一系列行为最令人发指,但是法律却没法惩治他这样的恶人。即使他最终置人于死地,也不过是受了点牢狱之窗。相比起来,法律对待维达里,阿更老爹等人就令人寒心了。因此,作者将一切“恶”的根源都归结在了不合理的制度下的政府身上。
读完这本《苦儿流浪记》,读不完的是对人性的房屋思考。只要社会的不合理还有在,只要苦难尚未远离,这篇小说就还在不断地上演。
赢的读后感1000字篇5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此刻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能够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能够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礼貌,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杯具。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齐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此刻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之后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礼貌,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超多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赢的读后感1000字篇6
人应该怎样活着?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暑假阅读了余华创作的《活着》,那质朴的语言和近乎光怪陆离的情节让我为之折服,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听惊雷,如沐春风。
小说的讲述扣人心弦,让人为之动容。全文以作者与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的聊天展开,当作者和老人见面时,这位老人早已年近八旬,夕阳的余晖照在老人黝黑的脸上,似乎每一条皱纹都充满着沧桑与故事,他将自己的过去向作者娓娓道来。老人年轻时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生命本该大富大贵,然而他却不思进取,凭着父母辛苦打拼来的财产肆意挥霍,俨然是因为执挎子弟,并且在不久之后输光了家中的所有财产。他父亲在死前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把祖屋和地契卖了,替他还债。终于,福贵在无尽的忏悔中彻底醒悟了,他开始尝试着做农活,虽然一家人的生活饥寒交迫,但也非常踏实。
千万不要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作者以如此平淡的结尾收场,那他就不是余华了。或许是年老的缘故吧,福贵的母亲因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在与命运的抗争中撒手人寰;紧接着,他的妻子也得了软骨病,追随他的母亲去了天堂;而他的儿子则在唯他人输血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在生下一个男孩“苦根”后,便一睡不醒。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无奈,很痛惜,而福贵却仍然在与狰狞大笑的命运抗争着,从未放弃。但是死神并未眷顾他,反而令他家唯一的血脉苦根在吃东西时噎死了。
整本书以戏剧性的一幕收尾了,只留下读者仍在原地呆呆地站着,回想刚刚所受的心灵洗礼,内心不尽感慨万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如是说道,是的,是一本充满血和泪的书,通过中国农民的生活去告诉人们只要用自己的勇气和活着的决心来承受巨大的苦难,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就像“千钧一发”,用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量也不会断。其实,绝望是不存在的,我本不信,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说确实如此。
福贵的生活方式值得我们学习,时间的漫长与短暂,时间的动荡与宁静,在他的一生中非常明显地体现着,但他用学会了适应。也许,他的一生悲苦地让人感到窄若手掌,可是他的一生却又十分顽强,宽若大地。这是个矛盾的问题,福贵在命运面前看似弱不禁风,实则顽强抵抗,用苦难安慰疲惫至极的心灵。
赢的读后感1000字篇7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 分 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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